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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编织袋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F-2020015ZB)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21 17:02:33    来源: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现就 编织袋物资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织袋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F-2020015ZB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标号

采购内容

交货期

数量(万套)

预算金额(万元)

A

编织袋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2020年11月1日前开始供货

55.120万套

99.000万元

B

编织袋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2020年11月1日前开始供货

50.427万套

88.75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执照需有塑料编织袋的制造和销售等内容),经营时间在5年(含5年)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固定资产(含土地、厂房、设备等)达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或者是投标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固定资产(含土地、厂房、设备等)清单为准

3、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

4、三年内(17年/18年榨季、18年/19年榨季、19年/20年榨季)的白砂糖、赤砂糖等糖袋的供应量,每年不低于1500万套(含1500万套),并提供相应产量证明或合同证明;

5、投标人必须具备足够的专业素质,并有确保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8、各投标人可同时投A、B分标中的两个分标,但只能中1个分标。评标时按A→B顺序评审。如投标人已中标其中一个分标的,余下分标可参与评标,但不能再中标。每个分标需分别做一套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发售地点: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816室)

4、售价:公开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标段,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公开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提供资料:由投标人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进行现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需有塑料编织袋的制造和销售等内容,经营时间在5年(含5年)以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④、固定资产(含土地、厂房、设备等)达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或者是投标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固定资产(含土地、厂房、设备等)清单为准

⑤、有效的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⑥、三年内(17年/18年榨季、18年/19年榨季、19年/20年榨季)的白砂糖、赤砂糖等糖袋的供应量,每年不低于1500万套(含1500万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应产量证明或合同证明)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料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提供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人民币10000.00元;B分标:人民币90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分标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的,投标人应按项目、分标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形式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缴款单的用途栏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分标)。   

银行账号:4505 0160 4250 0936 8888

开户名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竹西路支行

财务咨询电话:0771-208299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00秒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80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在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802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uangxizf.cn、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tyjt.com.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仁飞;联系电话:138 7883 0218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广西农垦大厦十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1-2082991173 7643 7550。   传真:0771-2082991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

监督管理部门: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联系人:卢海    

联系电话:0771-285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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